际局有偿获得附有国际注册情况分析的国际注册簿详细摘要。
以国际注册代替在中国相同的在先国家注册及要求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的,注册人应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到商标局办理相应手续并向商标局交费。
国际局将国际注册簿上登记的商标刊登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上,从该公告出版次月一日起的三个月内,任何人可对延伸至我国要求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使用并按照国际局提供的英文或者法文书式,用打字机填写。
为了方便我国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及办理有关事项,商标局制定了中文《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中请书》。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名义: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全称(愿意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明该译名)。
②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门牌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③委托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名移(愿意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标明该译名)和详细地址。
④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
⑤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⑥注意事项:
A.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保护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B.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所有《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
C.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属《议定书》缔约方。只有该商标注册或初步审定公告后,才能指定《协定》成员国或者既属《协定》又属《议定书》的缔约方。
D.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义一致。
E.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尺寸最大不超过80mmX80mm,最小不小于20mmX20mm。如商标为彩色的,用文字指出该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F.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G.商标或其某一部分为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H.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属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⑦应附有关附件
A.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申请处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
B.要求优先权的